甲是由葡萄牙來到日本宣教的宣教士。當時日本政府不接納基督教,於是會搜捕所有的基督徒,然後對他們施以酷刑然後處死。於是甲只好和一班當地的農民基督徒在一個秘密地方聚會。

但紙是包不住火的。日本皇軍終於找到了這個他們藏身之所,將甲和十名農民全部捉去。當甲被審問時,裁判官告訴甲,只要他咒詛他的上帝,裁判官就會將他們全部釋放,不然,裁判官依然會釋放甲,但那些和他一起的農民基督徒就會身受最慘的酷刑而死。

甲內心極為掙扎:倘若只是他自己身受酷刑而死,他會毫不猶疑地殉道,但如今卻是要旁人為他的決定要死。他到底應該怎樣做呢?

時空突然凝住。甲身旁出現了幾名他的朋友乙、丙和丁,於是甲問他們到底他應該怎樣做。以下是他們的對話:

甲:我覺得我應該堅守我的信仰:我是被上帝犧牲而拯救的,又怎能開口咒詛這個愛我的上帝呢?

乙:你的意思是,你要這十名農民為你的信仰而死?

丙:你來到日本宣教,就是要「拯救」他們,怎麼現在倒過來要他們為你而死呢?

丁:你別說得那麼冠冕堂皇了,你有想過這十名農民的生死嗎?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你不過是只顧自己那些離地的「理想」和良心,而妄顧他人的性命而已。

甲:但除了農民的性命,難道我們就沒有其他需要考慮的嗎?

乙:你說這句話足證你多麼「離地」。我想問你,你見過這十名農民即將身受酷刑的慘況嗎?你聽過他們呻吟三天三夜然後受盡痛苦而死的慘況嗎?

丙:甲,我想問你,你來到日本以來,受盡壓迫,又只能躲在一個地牢敬拜,上帝又何曾出聲拯救你們?若你不用自己的方法,仍然因循守舊,難道上帝會因你的道德而拯救這些因你而受苦的農民嗎?

丁:你根本是只顧自己的「救贖」:你害怕咒詛上帝令你得罪教會,不能進天堂,所以你寧願要農民為你受苦而死,這是你一直傳講的「愛」嗎?你言行一致嗎?如果耶穌基督在此,我相信他也會毫不猶疑地咒詛上帝,令農民得救。

甲:其實,那些關於「愛」的說法,是否只是掩飾我們軟弱的飾詞呢?我們有沒有這個勇氣去守護這個應該我們心中最美的名字呢?人的性命很重要,但難道上帝的名字不重要嗎?

乙:甲,你知道這只是一個形式 (formality)。沒有人叫你由衷的詆毀咒詛上帝的聖名,只要你口中唸你的咒詛時心中清楚知道你只是為了救那些農民,而不是真的這樣相信,那便可以了。

丙:如果你不咒詛上帝,這些日本的弟兄就死了。他們再也無法傳揚這個「最美的名字」了。但若你不拘泥形式,他們就可以繼續敬拜事奉這個名字了。

丁:對啊,這對傳福音的「果效」有多大的幫助啊!你拒絕咒詛上帝,最後除了你的良心好過一點,又對事情有什麼幫助呢?

甲:難道咒詛上帝只是形式嗎?難道保存生命真是最重要的考慮嗎?難道我們做決定時只應問一件事「work 唔 work」(是否可行)嗎?而且,我們又有沒有底線呢?如果裁判官逼我背棄信仰、宣揚日本佛教,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殺九個基督徒換取十名農民的釋放,我是否又要照做呢?

歷世歷代教會受逼迫時,信徒均選擇犧牲而非苟活:存活從不是我們要不惜一切去達致的事情。所有認為我們必須不惜一切絕對地保存生命的看法,其實並不正確。我不必引經據典,我們作為基督徒,應該記得,我們敬拜的那一位,就是為了做正確的事而犧牲生命。保存生命從來不是最重要的考慮。

若你們這麼愛這些農民,那麼請你代我咒詛上帝,令農民得到釋放好了。

乙、丙和丁:我們又不是日本的宣教士,如何決定還是交給你吧。

時空重新轉動,乙、丙和丁離開了時空。裁判官、日本皇軍、農民的眼睛都看著甲,想知道他怎麼決定。

若你是甲,你會怎樣決定呢?

後記:本文參考了遠藤周作的《沉默》(《Slience》)和著名的食人的英國案例 R v Dudley and Stephens 中 Coleridge 首席大法官的判詞。《沉默》故事主角最後為救農民生命而選擇踐踏耶穌聖像,背棄信仰。這成了他心中永遠的烙印,他永遠都沒有回到信仰之中。

本來若時間許可,我本來還應重讀 Lon Fuller 的經典《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和 Peter Suber 的《The Case of the Speluncean Explorers: Nine New Opinions》才下筆。但囿於時間和才力,只能寫到這裏,給各位一個另外的思考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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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一個日本皇軍叫我咒詛上帝…..

端木皚


在教會待了超過二十年,平日胡思亂想,喜愛在文字中整理和尋找信仰的平凡信徒。三一上帝啟示的豐富,以及祂揀選的恩典,都是「無法可講述」的,平凡如我只能「願唱歌稱讚」。 關於我有血有肉的信仰,我有很多話想說,所以,請容我娓娓道來。 作者 Twitter/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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