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會全體一齊查考以斯拉記,期盼著以斯拉記的信息幫助到現今的弟兄姊妹可以復興……不過這一次認真難查!
教會被擄巴比倫?!
這一句「教會被擄巴比倫」是馬丁路德的名句,當然在他的時代是指天主教已被惡習所影響。如今我們追求復興,大概也要先知道自己是否被擄到巴比倫。以斯拉記的背景年代就是猶太人被擄巴比倫之後的第一次及第二次回歸,但如今教會好端端在香港,何以言被擄?原理大概也如路德指斥天主教一般。
現今的信徒的信仰生活可能:一、失焦。整日在社會上打滾,沒有以教會和信仰群體(甚至上帝)為核心,就好像猶太人失去聖城和聖殿一般;二、失效。就算上教會已經多年,仍未能懂得以信仰價值來面對生活,甚至以為追求個人成功就是活出信仰,就好像猶太人只餘下血脈而沒有律法;三、失序。一來可能忙亂的生活早已一塌糊塗,二來可能無法平衡教會和私人生活時間,就好像猶太人各種節期和敬拜的輪值已經遺失了一般。
實踐以斯拉記難過登天?!
雖然知道了問題所在,不過要應用以斯拉記仍好不容易。
今個月查第五課,碰上了集體離婚事件!好多預備帶領查經的弟兄姊妹,都覺得沒有足夠的資料去了解當時的背景。到底為甚麼猶太人會與外族通婚呢?他們是在被擄之時通婚,還是歸回之後才通婚呢?與外族人通婚,是否對應著「信與不信」不能結婚呢、又是否需要離婚呢?
帶著一大堆疑團去找釋經書和傳道人問過究竟,才發現原來相關當時的資料可以找到的認真不多,梳理一下:
- 不清楚當時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還是一夫多妻,又或者是可以納妾。
- 與以斯拉同期的瑪拉基先知,在瑪拉基書二章指責有猶太人休妻另娶。有學者認為這未必是普遍的情況。
好,仔細一些讀經文:
- 拉九1似乎是引用申命記七1-5,但又有明顯出入(聖經學者們有很多解釋,很複雜!)。
- 拉九12似乎是暗示猶太人娶外邦女子是為了「他們的平安和利益」。
- 發現罪惡和提示解決方法的都不是以斯拉!當以斯拉要求離婚的時候,大部分人都似乎已經準備接受這處理。
- 拉九15指出有人不同意以斯拉的處理,但聖經沒有記載他們的下場。
就著以上的基礎,筆者相信當時猶太人娶外邦女子是為著得到實質的好處,而在舊約的背景底下這些好處很可能跟異族神明有關。若然屬實,這個通婚就變成了異教崇拜和敬拜獨一真神之爭了,也正是申命記七1-5背後的思維。1
對今天的我們,以斯拉有話說
花多一點功夫,原來聖經是沒有要求猶太人娶了外邦女子要離婚的,惟一可能的離婚條件是姦淫(新舊約通用);再加上舊約聖經一貫視拜偶像和假神是一種屬靈的姦淫,拉十3「按律法而行」的理解就是離棄拜偶像的行為(因通婚帶來),重回獨一真神的信仰(以離婚作結束)。
有許多聖經學者提醒,在面對以斯拉記有關離婚的事件,必須要從新舊約整全的角度去理解,不能就此採納為一種信仰原則,何況以斯拉和當時的猶太人是在他們的處境之下作出如此的信仰實踐。很多弟兄姊妹都覺得猶太人的做法很極端、很無人性,的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也並沒有教導信的一方要離棄不信的一方。不過,猶太人斗膽用如此極端的方式去悔罪,正正是他們曾經徹底失敗於拜偶像、離棄神(結果被擄巴比倫)。在今時今日豐足和相對穩定的香港,我們對罪的體驗就未必有猶太人般深刻了,在面對生活的抉擇,我們或許多向「恩典」和「人性」的角度處事,失去的正是以斯拉為猶太人帶來、對上帝專一的愛和不惜一切離棄罪的決心。這就是我們要追求的復興!互勉之。
- http://faith100.org/XAWB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