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個群體面對不公義制度而自感無力力挽狂瀾,她應該怎樣做?

在否決假普選方案後,基督教圈子的討論焦點立即轉到是否放棄在選舉委員會中的基督教界別議席(簡稱「棄席問題」),不少文章均從相關的倫理政治神學(包括終末論)討論這個問題。本文想嘗試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若教會無能力制止或改變選委會制度內的邪惡,她應該怎樣做呢?

在制度邪惡中無能的教會

當然,要令以下的討論有意思,我們必須先解決上述問題中的「假設」部分:教會有沒有能力制止或改變選委會制度內的邪惡呢?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這不但是終末論 (eschatological)的「教會不指望/不需要/不可能憑一己之力促成上帝國的來臨」的問題 1,也是實際的政治現實的問題。在一個 1200 人滿佈傀儡的選委會中有 10 票,無論相關的選委投票與否均無關痛癢。而若教會的投票權「輕於鴻毛」,難道我們可以期望我們的行動言論可以「重於泰山」嗎?

若有人覺得教會在選委會中可以做些什麼,我期待他們可以更清楚地指出實際的作用,單單一句「教會可以在其中作上帝的見證」似乎略嫌薄弱了。在其中作見證?怎樣作?

若教會無能力制止或改變選委會制度內的邪惡,她應該怎樣做呢?

旁觀者效應:Kitty Genovese 兇殺案

1964 年,在紐約的皇后區,一個兇手在多至 37-38 名平時是守法好公民的鄰舍的目擊下,尾隨並在半小時內兩或三次用刀襲擊一名年輕女子 Kitty Genovese,在這第一、二次的襲擊後,兇手都分別因社區的人聲和睡房的燈忽然亮著而受驚離去,但又隨即折返,尋找他的獵物,並一而再用刀襲擊她。

在這半小時期間沒有人報警;只有一人在 Kitty 香銷玉殞後才致電警局。當時的報導指出,當年的皇后區的治安一向良好,當時的環境如以往一樣寧靜,所以鄰舍一定清楚聽到 Kitty 的尖叫呼救聲,但他們無一人嘗試伸出援手。最後 Kitty 在後樓梯被刺死。

事後哥倫比亞大學和紐約大學的社會心理學家 Bibb Latané 和 John Darley 教授嘗試找出為什麼兇殺案可以在眾人目擊下仍然得以順利進行。他們得到一個違反常識的結論:愈多人目擊緊急的情況,就愈少人會出手相助。因為當一個人在一班「沉默的大多數」當中時,他會潛意識假設其他人也會伸出援手,所以他需要援手的責任壓力便變相被分擔了。而且他也會猶豫是不是有什麼他不知道的理由令其他人都不出手,若然,則他出手可能反而是做了蠢事。也就是說,旁觀者在場但卻沒有行動(不論是無能力插手還是有能力但不插手),令一件一般人直覺會插手的兇案變得好像不似一件需要人阻止的兇案,旁觀者合理化 (legitimated) 了兇案,為沉默提供了一種社群認同 (social proof)。這就是所謂的「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或分散責任 (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我們可以設想傀儡滿佈的選委會是一個「兇案現場」,打壓「追殺」所有拒絕向共匪跪下的人。若選委會的任何成員可以挺身而出,制止這種「追殺」,那當然是最好的結局。但設想,若制度的現場有幾個無力阻止兇案的旁觀者(例如因行動不便),若他們不想讓有能力阻止「兇案」者因為旁觀者效應而不挺身而出,不想讓他的無能合理化沉默,那他應該怎麼做呢?他豈非應該離開現場嗎?

所以離去不只是為了不和邪惡沾邊,也是為了令無力阻止「兇案」的自己不會間接因旁觀者效應成為幫兇。

這在政治制度上的效應比實際的兇殺案現場更有力,因為作為一個「正義」而又無能的「花瓶」,教會的確會令人猶豫這個制度是否真的有所謂的「廣泛代表性」,否則為什麼冠冕堂皇的宗教領袖也願廁身其中呢?它是否不如一般人所說的那麼邪惡?當有人有這樣的猶豫時,這已經是開始受旁觀者效應影響了。

留下會否被環境腐蝕:認知失調理論

另一個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是,到底一個堅持公義原則,但卻又無力改變他廁身的扭曲制度的教會,會如何和這個扭曲的制度產生互動?

Zimbardo 教授在《The Lucifer Effect》中提醒我們,當一個人要擔當一個和他信念不一致的角色時(例:堅持公義原則,卻要成為制度的花瓶),他就有可能出現認知失調 (cognitive dissonance) 的現象。這種失調會強而有力地推動我們改變我們的行為或我們的信念,令兩者趨於協調和一致。角色和信念的不協調愈大(邪惡和正直的差距愈大),這種失調的推動力就愈大。

一個無力改變現狀的教會若勉強留在一個邪惡的制度中,既然無法改變她的角色,就只好改變自己的信念,某程度上認同這個制度的合法性 (legitimacy)。這個時候,教會就開始被這個邪惡的環境腐蝕了:一個無力扭轉邪惡的旁觀者仍然留在現場,最後會否不但他自己未能改變外在環境,反而被環境改變呢?

離場卻不離去:不一定在場內才算是並肩作戰

我們其實不必將教會棄席「離場」詮釋為獨善其身,「不沾染世俗」,完全離開這個對不公義制度的抗爭。邏輯上其實還有另一個可能性:就是在離場後仍發揮在場外的角色去影響場內的局勢。

正如一個無力在現場阻止兇案發生的人,也可以離開並向警察求救。不一定在場內才算是並肩作戰。

場外可以做什麼呢?其實雨傘運動就是一個嘗試。首先棄席不等於完全放棄政制和社會制度的問題:在雨傘運動中我們也關心爭取民主的問題,而在可行的情況下,教會也應透過爭取一個更公義的制度去在終末來臨前預表和期待 (represent and anticipate) 終末的天國的來臨。但這一切都是在「場外」進行的:馬路、Facebook、大大小小的論壇研討會,以至祈禱會。我們沒有進入場內,進入建制,但不代表我們完全放棄制度的改變。

結語:請繼續思考

本文建基於一個假設去討論,就是教會在現實上無力藉她的十票扭轉選委會不公義的制度。我是建基在這個假設下,才達至「無力的旁觀者應該離場」的結論。可能有讀者會不同意這個假設,這個只能留待日後更多更深入的探討。但我期待持不同意見的人可以提供更實在的例子的說明教會有什麼能力去扭轉這個制度。若有這樣的觀察,我願意被糾正。

擱筆前容我說最後一句:我承認我對這個問題的思考仍然很初步很片面,撰寫本文的目的有很大程度是為了拋磚引玉,只盼望能稍稍豐富我們思考的角度。讓教會中的弟兄姊妹繼續思考,令我們學習更好的在這個邪惡的世界、在終末天國來臨前見證救贖我們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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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Philip Zimbardo,《The Lucifer Effect》(2008)

  2. J. M. Darley and B. Latané, “Bystander Intervention in Emergencies: Diffusion of Responsibilitie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 (1968): 377-83

  3. 《The truth about Kitty Genovese:50 years after the infamous Queens murder, dangerous revisionism is rampant》


  1. 暫不討論這個說法的神學基礎 

在離場與離去之間:談教會棄席問題

端木皚


在教會待了超過二十年,平日胡思亂想,喜愛在文字中整理和尋找信仰的平凡信徒。三一上帝啟示的豐富,以及祂揀選的恩典,都是「無法可講述」的,平凡如我只能「願唱歌稱讚」。 關於我有血有肉的信仰,我有很多話想說,所以,請容我娓娓道來。 作者 Twitter/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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