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電影聯想到舊約律法的公民責任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 6:8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申命記22:1‭-‬4 近期看了兩套改編自真人真事,都是講面對虛偽政權而勇於揭露真相的電影,心靈有多番感觸。《戰雲密報》講華盛頓郵報被尼克遜政府禁止刊印下,仍不怕被控告,勇於揭露越戰真相;《逆權公民》則講述南韓全斗煥政府時期,大學生被政府部門虐打致死,欲隱瞞真相,不同的人士為對抗獨裁政權而勇於冒上生命危險,揭露政府濫權的事實。 教會/基督徒理論上是渴慕真理,持守真理的群體,講道常說要作鹽作光,防止腐化,照亮黑暗;也常會提及彌迦書6:8,上帝指示清晰甚麼是善/好,就是行公義好憐憫;有些堂會甚至每週都會以主禱文公禱,求上帝的國與公義來臨。然而,耳濡目染並未真的令信徒積極踏進社會追求公義,為受屈的人伸寃,反而變成口講得漂亮,但在現實中就算未致向威權下跪,也變成“佯作看不見”埋沒良知的虛偽信徒。 舊約律法中有所謂公民責任的觀念與教導,與英國普通法中的Law of Tort相似,即使只是鄰舍的牛羊走迷,又或是丟失的物品,如在路旁遇上卻“佯作不見”,也是違反律法教導,犯了神學上所謂“沒履行善的罪”(Sin of Omission)。耶穌因此在福音書打上比喻,熟讀律法的祭司與全職事奉的利未人,不會因為他們的身份便成為基督眼中的好鄰舍,反而在猶太人眼中屬低端人士次一等的麻瓜撒瑪利亞人,憑著善心與良知,見到被盜賊打傷的人臥在路旁,不會袖手旁觀,願意協助他回到城中休養療傷,不會“佯作不見”,這才是被基督讚賞稱頌的人。這也是雅各書指出,口裏祝福有需要的人平平安安地去罷,卻在行動上無動於衷的,其實他的信是死的;自以為沒有過失,但其實是赤裸裸地犯下佯作不見的sin of omission 。 能在世間行公義好憐憫使基督的國和義得彰顯,除了一己要有不畏受傷的勇敢,原來也需要有不同正直的人彼此協助,才能擺脫困難險阻,促成公義的臨到;就如坊間影評提到,《逆權公民》中每一個小角色都是促成公義的英雄,雖然有些是自己親人遇上逼害才醒悟,也有些是自己遇到逼迫才看不過眼走上逆權之路,但沒有他們甘心冒險的參與,也不可能促成真相的揭露,最後打倒獨裁者。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09027062520781&id=1242755359147955 在這時代,你會選擇熟讀聖經,但“佯作不見”受屈的人,以為能逃過上帝的審判,還是求主加力,心中免不了帶點掙扎與懼怕 ,不過咬跟牙根忍受逼迫,渴慕能付上微小之力促成公義來臨? 送給曾為受屈的人勇於發聲的好朋友,願主看顧保守你;也給那在遇上灰熊時沉默,甚至快速逃離爬上樹上逃命的,在預苦期的日子求主教我們省察自己,有一天我們都要面對被稱為烈火,公義上帝的審判,我們應當預備迎見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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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一段不大不小的情感

(一) 一晃二十年,猶想當年大家都只是少年人,窩在屋苑內老師的單位內補習,也開始學習人生。老師很忙,忙到不想大家閒著過日子,於是暑假帶大家回教會的家庭服務中心事奉。 就這樣,我們認識了,也組成了老師身邊「岩岩巉巉」,但勇於嘗試的義工團隊。 事奉的機會有很多,暑期班、新來港適應班、更生人士、嘉年華…….他幾乎都參與了。此後,有老師出現的地方,就有他的身影。 有一回我們準備向更生人士講福音,構思用話劇表達平庸人生也有上帝疼愛的畫面,天生表演慾極強的他當上了主角。排戲的時候,平常喜歡逗人玩,愛食字,拋下不少IQ題讓人腦瓜快爆的他忽而嚴肅起來,抬起他頭,演繹那一段平庸男子的內心世界,眼神堅定卻充滿掣肘的那一刻,我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二) 教會,人來人往。尤其當身處人數頗多的教會時,最讓你留意的總是那些讓你覺得無處不在,卻很少會駐足攀談的人。 他應該是其中一個。 於是,仔細拜讀《永念不忘》時,讀到一句「對不起,少了看你的需要」,頓時感概萬千,也許這就是隱藏在接踵摩肩之間洗刷出來的遺憾。 (三) 慘白的牆身,前面站著工作人員派發彩色氣球,代替鮮花致意。熟悉的身體舖蓋波點套裝,還有最為人熟悉的眼鏡。 我看到了對逝者最大的尊重。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牧師慰勉時特別提到,就算是情緒頓時軟弱作出旁人不理解的決定,基督的愛也未曾離開,尤其是他,他並不是作惡多端,在地上盡都是好行為,成為不少人生命的祝福,肯定可在主懷安息。 我們不明白的,上帝都知道,都明白,都接納了。 (四) 那年十月,小女子大婚,花車駛到精神書局外,看見了老師和經常並肩的他,我搖下車窗大喊他們的名字,他們揮著手跟我道喜,那天清風送爽,我永遠記得他的微笑,還有白皙的飽滿顴骨。 時光隨風而逝,生命是怎麼一回事,叫人越是學懂,越是學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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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告訴我,禱告為什麼不能收費?

禱告是無價的,所以我們不容許教會用金錢將其腐化甚至製造不平等。這是一個建基於我們核心信仰的判斷。若教會可以令這樣一個寶貴的權利變質,甚至令窮人被排斥在這個權利之外,那麼教會就是扭曲我們的核心信仰,也是將當歸給上帝的據為己有。

我聽到有些人說,牧師也要餬口。但這個事實從來不等於我們應該容許教會無所不用其極地賺錢:最極端的例子,就是我們不會容許教會偷搶拐騙。若是這樣,那為什麼我們覺得應該容許教會扭曲我們信仰的一些核心元素去牟利呢?我們又會否覺得教會為了謀生可以「賣主求榮」?為了「搵食」,我們可以去到幾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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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怎樣「一無所有」,但我們知道怎樣「一無所缺」嗎?

教會對富足的教訓的其中一個主旋律,就是「富足是網羅和陷阱」,會令我們離開神,然後強調只有在靈裏的富足也是真正的富足:有意無意間,貧窮和缺欠被浪漫化,彷彿貧窮等於屬靈,貧窮令我們更接近上帝,所以我們應該學習怎樣脫去富足的「纏累」,奔那擺在我們前路的天國路。

這種說法除了帶著一種富足者的偽善,和忽略了貧窮人本身實際面對的掙扎和痛苦外,也令我們不知道怎樣面對一些人本身富足的處境,而只能停留在「羨慕」別人的貧窮上:若富足是絆腳石,但我卻不貧窮,那我可以怎樣親近上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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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葉菁華教授:鄺管二賊因改姓黨而令聖公會退出崇基嗎?

我們有三個選擇,一,這決定和習的指示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近因)。二,這決定只和另一些近因或遠因有關係(例如鄺管所指的「名存實亡」),而時間上巧合。三,這決定和什麼近因遠因都無關,純粹高興,而時間上巧合。

選擇二和三是否合理,我相信自有公論。就我而言,惟一合理的推論是鄺管二賊由於在北京早已風聞習的最高指示,於是在回港後安排和他們認為有礙他們「仕途」的崇基學院劃清界線,最後在習將他的指示公告天下後,透過傳媒高調「繳旨」,以示自己確是兩條忠心不二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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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吃奶不能吃乾糧:談基督徒特別的閱讀習慣

某些人雖然也會閱讀一些好書,但卻有一個特別的閱讀習慣:他們如某吳姓局長的「我每月看三十本書」一樣,看書但求「多快好省」,只顧囫圇吞棗的書本吞到肚中:這些人挑選了一些好書,但卻不追求能深度了解和明白他們手上的好書,他們追求的只是另一個楊姓局長的「你有沒有見過 Steve Jobs ?我見過,我真的見過!」的戰績:「你有沒有讀過某某神學家或大師的作品?我讀過,我真的讀過!」

這樣的閱讀有如賽跑,誰最先衝過終點線,誰能在最短時間「看」最多的書,誰就贏了。至於能否在書本中深化自己的思考,或會否只是將自己固有的偏見 (prejudices) 讀入這些大師的作品(然後以這些大師的作品為自己的想法背書),則似乎不在考慮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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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我有這一日?

最近港台有個節目叫《香港故事 ── 最佳配角》,對社會上不同範疇中的配角都有不同的見解。筆者在教會生活久了,好姊妹到了適婚年紀,當親密好友的姊妹或者伴娘的機會也就更多,所以對《一紙之約》的單元感受較深。單元中受訪的女子 Sue 自17歲開始當別人的伴娘姊妹,多年來做了27次姊妹,4次伴娘,連筆者都自愧不如。但伴娘姊妹的角色並沒有拉近她當新娘的距離,相反,這31次的經歷之後,讓她看見婚後的女性有各自的軌跡,有的當主婦,有的已經沒聯絡,這些不同的婚後面貌都未能讓她看見幸福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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繞行和歸回

回看香港的教會空間,除了那一個多小時濃縮的崇拜外,普遍的信徒又會在教會駐足多久呢?教會是否一定要以新奇有趣的活動招徠信徒和慕道者呢?抑或教會的空間,這種聖與俗的分野,本身就有一種吸引力呢?這些問題,我未必有確實的答案,但這種「繞行和歸回」的體驗,會漸漸累積下去,為自身的信仰帶來裨益。出外旅行的時候,有機會的話,不妨到海外的教會小歇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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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不只百日

生命,也許你會沉鬱面對,但在別人眼中還是一直前行,無限延續。於是,未婚夫的父母親擁進女主角的家,趕忙收拾死者的衣物,懷念又少了一點根據。妻子的教會朋友急著替她辦個追思禱告會,在會上侃侃而談,有人機械式的禱告,有人遞上一本疏導情緒的書,甚至有人坦言明白男主角的感受,說自己的寵物死了,再崩潰大哭,結果騎劫整個追悼會,別人忙著安慰這位寵物主人,卻忘了本來就沉沒在悲傷當中的男主角。結果兩人都在百日內上山參加法會,為摯愛超渡,誦經百日,也在這百日裡學習說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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