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選舉均有一些基督教的「名牧」站出來為某些候選人站台。由於過往得到這樣推薦的候選人通常都是那些跪拜政權的候選人,我們很快就結論說,這種「名牧」為候選人站台的做法並不合符我們的信仰。

但在剛落幕的立法會選舉,我們留意到另一些「名牧」對某些來自所謂的「非建制派」(或民主反對派)表示支持。這令我們重新反思,教會是否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支持某些候選人呢?

教會作為政治的他者

思考這個問題前,讓我們先回到一些基本原則,就是教會和現實政治的關係。正如我在《你們要作我的子民》一文中指出,真正的「政教分離」從來不是將教會的大門對外關上。相反,教會永遠都應該以現實政治的他者的方式與之互動:也就是說,雖然教會應該與現實政治區分出來,但這種區分必須建基於仍然和她保持關係之上,換言之,教會要和社會保持一種關係中的他者性 (otherness-in-relation)。

若教會必須不斷成為社會的他者,我們又怎能因為那些冠冕堂皇的宗教保守主義,或對社會徹底失望而衍生的犬儒主義 (cynicism),而對選舉這樣一件社會重大事件不聞不問呢?我們又怎能認為「政治/選舉都是骯髒的,所以教會不應參與」呢?

倘若教會要作為社會的他者去參與選舉,就必須以其天國倫理對其保持批判,「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不是雙重標準,而是道德判斷

所以,若某些候選人的政治主張和教會的倫理有吻合之處(如恤困扶貧),如果某些候選人的政綱同樣能在地上以代表性地期盼 (representatively anticipate) 天國的降臨,我看不到為什麼教會(或教牧)不應支持這些候選人,協助他們,令他們的主張可以在現實政治中發揮功效。

但這不代表教會必須毫無保留地支持任何一位候選人。若同一位候選人的主張中有我們不能接受的地方,我們也必須勇敢地指出來。甚至在日後,若這位候選人背棄了他的初衷,我們也必須有提出指責的勇氣和智慧。

心水清的讀者會發現,教會這個參與的基礎會令我們達致一個結論,就是我們只應容許教會支持某些候選人,卻不容許她支持另一些候選人。這並不是表面上的雙重標準,而是教會根據其天國倫理之後所作出的道德判斷。教會必須作這樣的道德判斷,這是因為教會的道德從來不是一種模棱兩可的中立,而是一種有價值取向的天國倫理。教牧作為教會的屬

靈領導,應該向信徒表明教會在某些問題上的立場是怎樣,而非採取一種迴避的「中立」。

派麫包 vs 支持派麫包的政策或候選人

今天有不少信徒贊同教會透過「一般的社(會)關(懷)」去關顧社會上受不公政策壓逼的貧窮人,但卻不贊同透過政治參與去扭轉這些不公的政策。這是一個不必要的分別。為什麼我們支持教會派麫包,卻不贊成教會支持派麫包的政策,或主張這派麫包政策的候選人呢?難道兩者不同樣是傳給窮人的福音,難道兩者不也是代表我們在期盼中預表天國的降臨嗎?

事實上,羅馬書十三章已清楚說明,政治(以君王代表)同樣是上帝在今世執行公義的工具。強行劃分政治,和所謂「一般的社關」,或許只是源於部分信徒對政治無知而產生的潔癖。聖經並無這個根據。

結語:教會不是宣告神諭的超然群體

教會作為社會的他者,並不能迴避政治。教會無可避免必須參與在選舉中,問題只是教會採取一個怎樣的角色去參與。

教會不應為跪拜政權的候選人站台,但這不是因為教會不應沾手政治,而是因為這些候選人的價值觀和教會的天國倫理大相逕庭。因為這是我們反對教會為這些候選人站台的原因,我們可以同時肯定教會在支持某些候選人的角色。這不是雙重標準,而是道德判斷。而教會不能迴避作出這些道德判斷。

在這個大原則之上,容我以一個提醒 (note of caution) 作結:由於教會在作出的是一個宏觀的道德判斷,所以教會不應糾纏於細微政策的優劣。教會應該做的,是支持所有在廣義上接近天國倫理的候選人,像在早前的立法會選舉中,某些德高望重的社會人士表態支持「年輕人」或「廣義的傘後群體」等等,然後將細微的政治判斷交由選民去決定。

教會必須謹記,她是天國倫理的群體,但不是宣告神諭的超然群體。只有謹守這條界線,才是教會作為天國群體在現實政治中恰如其分的角色。

作者 Facebook

圖片來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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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1. 《願你的國降臨:民主、天國、終末》(完)
  2. 《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教會可以支持某些候選人嗎?

端木皚


在教會待了超過二十年,平日胡思亂想,喜愛在文字中整理和尋找信仰的平凡信徒。三一上帝啟示的豐富,以及祂揀選的恩典,都是「無法可講述」的,平凡如我只能「願唱歌稱讚」。 關於我有血有肉的信仰,我有很多話想說,所以,請容我娓娓道來。 作者 Twitter/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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