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雨傘思考之六:你們如果不悔改,都要同樣滅亡(完)

為什麼在真道上同歸於一的弟兄姊妹間竟然沒有 common ground 去討論問題呢?這些人還記得我們還讀著同一本聖經,還有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嗎?為什麼我們不可以基於聖經找尋上帝的心意,找出真理光照的道理呢?是不是因為不同人有不同的釋經,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就索性放棄釋經的任務,放棄尋找真理,然後繼續「和而不同」的唱歌玩遊戲便算了呢?若信徒不能分辨是非,難道教會的領袖不更應作屬靈上作出領導嗎?難道教會直到今日還只懂得粉飾太平?

當教會一味強調和諧合一,而對真理公義棄如敝屣,她是在說,我不再是見證基督的金燈台;她是在說,我只是一些需要宗教麻醉的信徒吃喝玩樂的俱樂部;她是在說,我不願意成為秉公行義,在一個不公邪惡的城市中做那十個義人。

教會的合一若不是建基於真理和公義之上,這樣的根基建於浮沙之上,遲早又會再潰散一次。惟有在真理的聖靈中維繫的合一,才是真正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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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雨傘思考之六:你們如果不悔改,都要同樣滅亡(三)

我並不是說,當上帝能夠在一堆罪人中找到一個義人,整堆罪人就立即得救/變得公義。整個救贖計劃有一定的終末性向度 (eschatological dimensions) 在內:上帝的公義最後是要將萬國變得公義(也就是當上帝的國來臨的時候),但這必須由揀選一個民族,後來一個國家,進而一個跨民族跨國家的群體(ie 教會)慢慢達成的,揀選了亞伯拉罕那一刻,萬國還未得救;正如即使找到十個義人,所多瑪蛾摩拉也不會立即變得公義。但似乎起碼若上帝的計劃仍在實行,審判就不會立刻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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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雨傘思考之六:你們如果不悔改,都要同樣滅亡(二)

其實對熟悉亞伯拉罕故事的人應該對這種「因十人救全城」的邏輯其實並不應陌生:因為這正正是亞伯拉罕的揀選:「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 12:3; 也參創 18:17)。上帝揀選亞伯拉罕幹什麼?就是要使地上的萬族都因他得福。而我們知道,在救贖歷史的宏觀角度下,揀選亞伯拉罕(以至以色列)而令萬國所得的福,就是令(全人類)從罪惡中被拯救出來,不至滅亡。

因為十個人,使所多瑪蛾摩拉得救;因為亞伯拉罕,使萬國都得救。兩者在被救贖的群體中,都是絕對的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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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信和不信」說起:理想婚姻何處尋?(一)

早前端木皚從所羅門的婚姻談起,分享了他對於「信和不信」的婚姻的一些看法(參《信和不信不可共負一軛? :由所羅門婚禮談起》)。文章引起了不少迴響,我也藉此作了一些反思,湊個熱鬧跟大家分享一下。 大家努力討論准許與否的問題,我卻更加關心何謂理想的婚姻:如果神呼召我們信主得救,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我們在此客旅人生中也可以活出一個更自由、豐盛的生命,那我們要關心的,又豈止是「准唔准」的問題?只執著於「准不准」並不能立體地幫助我們實踐信仰;如何在婚姻生活中體現神對人的美好心意,同樣值得關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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