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電影聯想到舊約律法的公民責任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 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迦書 6:8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申命記22:1‭-‬4 近期看了兩套改編自真人真事,都是講面對虛偽政權而勇於揭露真相的電影,心靈有多番感觸。《戰雲密報》講華盛頓郵報被尼克遜政府禁止刊印下,仍不怕被控告,勇於揭露越戰真相;《逆權公民》則講述南韓全斗煥政府時期,大學生被政府部門虐打致死,欲隱瞞真相,不同的人士為對抗獨裁政權而勇於冒上生命危險,揭露政府濫權的事實。 教會/基督徒理論上是渴慕真理,持守真理的群體,講道常說要作鹽作光,防止腐化,照亮黑暗;也常會提及彌迦書6:8,上帝指示清晰甚麼是善/好,就是行公義好憐憫;有些堂會甚至每週都會以主禱文公禱,求上帝的國與公義來臨。然而,耳濡目染並未真的令信徒積極踏進社會追求公義,為受屈的人伸寃,反而變成口講得漂亮,但在現實中就算未致向威權下跪,也變成“佯作看不見”埋沒良知的虛偽信徒。 舊約律法中有所謂公民責任的觀念與教導,與英國普通法中的Law of Tort相似,即使只是鄰舍的牛羊走迷,又或是丟失的物品,如在路旁遇上卻“佯作不見”,也是違反律法教導,犯了神學上所謂“沒履行善的罪”(Sin of Omission)。耶穌因此在福音書打上比喻,熟讀律法的祭司與全職事奉的利未人,不會因為他們的身份便成為基督眼中的好鄰舍,反而在猶太人眼中屬低端人士次一等的麻瓜撒瑪利亞人,憑著善心與良知,見到被盜賊打傷的人臥在路旁,不會袖手旁觀,願意協助他回到城中休養療傷,不會“佯作不見”,這才是被基督讚賞稱頌的人。這也是雅各書指出,口裏祝福有需要的人平平安安地去罷,卻在行動上無動於衷的,其實他的信是死的;自以為沒有過失,但其實是赤裸裸地犯下佯作不見的sin of omission 。 能在世間行公義好憐憫使基督的國和義得彰顯,除了一己要有不畏受傷的勇敢,原來也需要有不同正直的人彼此協助,才能擺脫困難險阻,促成公義的臨到;就如坊間影評提到,《逆權公民》中每一個小角色都是促成公義的英雄,雖然有些是自己親人遇上逼害才醒悟,也有些是自己遇到逼迫才看不過眼走上逆權之路,但沒有他們甘心冒險的參與,也不可能促成真相的揭露,最後打倒獨裁者。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09027062520781&id=1242755359147955 在這時代,你會選擇熟讀聖經,但“佯作不見”受屈的人,以為能逃過上帝的審判,還是求主加力,心中免不了帶點掙扎與懼怕 ,不過咬跟牙根忍受逼迫,渴慕能付上微小之力促成公義來臨? 送給曾為受屈的人勇於發聲的好朋友,願主看顧保守你;也給那在遇上灰熊時沉默,甚至快速逃離爬上樹上逃命的,在預苦期的日子求主教我們省察自己,有一天我們都要面對被稱為烈火,公義上帝的審判,我們應當預備迎見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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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約伯記看信仰的真義

不過,約伯記只有首一章和最後一章記述約伯事前事後蒙上帝的祝福,中間 40 章都是記述約伯在信仰裏的掙扎,甚至對神的埋怨。換句話說,嚴格上以篇幅看來,記述與上帝的爭辯,比記述上帝事前事後的祝福還多,以此看來,聖經看重人在信仰裏的掙扎,比信仰得著甚麼祝福更重要。人與神真誠的對話和掙扎,這是真實信仰的內容,甚至是信仰的「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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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先知與堂會山頭

先知與祭司都是上帝的僕人,但有時會對立。先知指斥罪惡,祭司維護君王。這也是聖經研究裏某觀點提到列王紀與歷代志的分別。撒母耳記及列王紀屬先知傳統,揭示與指斥罪惡,沒有隱藏大衞犯姦淫的罪,以及大衞家族中一些君王所作的惡;歷代志卻屬祭司傳統,把大衞及其家族眾君王的過錯隱藏抹掉,看似隱惡揚善,但也可以是塗脂抹粉,粉飾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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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盧根》看世代交替

盧根最後選擇不再苟且渡過自己餘下的人生,並以最後的力量幫助新生代能逃過邊界,開展他們的人生。作為年長一輩,finishing well 豈不就是這樣嗎?不是坐在遊艇安享晚年的寧靜與舒適,又或是眷戀自己在舞台的影響力,試圖操控及複制新生代作為工具去延續自己在世界的影響力,而是鞠躬盡瘁,以一己的生命,即或耗盡,目的是成全新生代在他們的世界去過活。電影的小節很有意思,盧根的鋼爪是三爪的,蘿拉的卻是手有兩爪,而脚是另有一爪的。當然電影解說這是雄性與雌性的分別,但這會否也是世代的分別呢?傳承並非純粹複制,傳承是保護及締造空間讓新生代可以安全地探索他們的人生,而容許他們亦有適者生存的能力,有天賦的本錢去創造他們的世界。香港教會老一輩究竟是希望在新生代倒模式複制上一代的成功,骨子裏其實只是想延續自己的成就,還是期望真的承傳,成全下一代能夠有良知,勇氣與創意去探索新世代的機遇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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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最痛恨的是甚麼呢?

近日基督徒是否應該玩 Pokémon Go成為基督教圈內其中一個爭議的話題,其中一個爭議的焦點認為,這手遊背後的角色包括日本精靈,玩這遊戲的人會不知不覺地與精靈結連而不自知,最後會與靈界交鬼扯上關係。筆者不完全抗拒靈恩派的神學觀點,也常常把C.S.Lewis的提醒:「不要輕忽撒但的誘惑,但也不要過份敏感誇大魔鬼的力量」放在心上。然而,當我們思考一個神學或信仰生活課題時,我們必須要謹記把全本聖經的主題及神學信息多角度及全面地放進思考中,不能斷章取義及以偏概全地把某些特定時空中的教導及主題化成聖經主要的教導,例如保羅曾提及不許女人講道,這教導只是回應當時社會仍以男性主導領導角色的情況,姊妹過份在會眾群中扮演領導角色,反而對福音的傳講有防礙;時至今日,當多國領導人都有女性參與時,這教導再不是絕對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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