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基督徒是否應該玩 Pokémon Go成為基督教圈內其中一個爭議的話題,其中一個爭議的焦點認為,這手遊背後的角色包括日本精靈,玩這遊戲的人會不知不覺地與精靈結連而不自知,最後會與靈界交鬼扯上關係。筆者不完全抗拒靈恩派的神學觀點,也常常把C.S.Lewis的提醒:「不要輕忽撒但的誘惑,但也不要過份敏感誇大魔鬼的力量」放在心上。然而,當我們思考一個神學或信仰生活課題時,我們必須要謹記把全本聖經的主題及神學信息多角度及全面地放進思考中,不能斷章取義及以偏概全地把某些特定時空中的教導及主題化成聖經主要的教導,例如保羅曾提及不許女人講道,這教導只是回應當時社會仍以男性主導領導角色的情況,姊妹過份在會眾群中扮演領導角色,反而對福音的傳講有防礙;時至今日,當多國領導人都有女性參與時,這教導再不是絕對的真理。

換轉角度,上帝自古至今最痛恨的究竟是甚麽呢?從舊約先知斥責的對象,其中看似是外邦神明,再放在十誡的教訓去看,上帝最痛恨的其實是能與祂爭奪主權位置的東西。十誡中要尊主為大及不可敬拜偶象,這兩個重點教導其實都是指向那些自以為神、自以為定立真理,掌握審斷對錯位置的東西。這些人與事,若不伏在上帝之下,就是神看為憎惡的東西。不過古時世人敬拜神明,無論是巴力也好,亞舍拉也好,背後的原因,其實也不外乎是盼望透過神明能求得財富安穩,際遇暢順。舊約古代民智未開迷信的世代,精靈與外邦神明或許是上帝最憎惡的東西,但活在廿一世紀的年代,上帝仍然看精靈為最憎惡的東西嗎?

如果我們從新約福音書角度看去,主耶穌只有兩項東西是直接痛斥的:一,法利賽人;二,是瑪門。

馬太在馬太福音十五章及廿三章用了不少篇幅直斥法利賽人的偽善,表明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討厭。為何?因為法利賽人看似是最嚴謹守律法,維持真理的一群人,但其實現實上他們是借律法搬弄掩飾自己隱藏的罪惡之偽善人士。他們看似最熟悉律法教導,但其實正正是曉得表面滿足律法字面要求,實際上知道怎樣繞過律法的教導,在法律的縫隙中尋找所謂理據,掩蓋他們的惡行;骨子裏其實就是以自己為掌握對錯的上帝,搶奪上帝的位置判定是非。

當然,除法利賽人外,當然還有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提到的瑪門,是唯一提到能與上帝爭奪主人位置的事物。人的心不能事奉兩個主,人不能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但在現代世界裏,瑪門已不只是金錢財富,而可以是泛指帶來利益的東西,包括名聲、地位、以及現時香港社會政界圈中人人都在明爭暗逐的權位。

邪靈偶像應許的其實是財富福祉,人生穩妥,上帝卻表明這些東西只有掌管明天的祂才能按時賜下供應,掌控人真正的命運。當我們仍然以為在追逐精靈背後會引致邪靈搞擾,還是讓我們正視主耶穌最討厭的東西,也是上帝的僕人眾先知,由以利亞、耶利米、阿摩司、彌迦、哈巴谷、…..都在憤慨和痛斥的,就是坐在當權者判定是非對錯的位置上謀取私利,卻濫用權力扭曲法律去欺壓無權者的虛偽權貴。他們以為能操控自己或他人的命運,其實不知道正在搶奪上帝的主權,正在招惹上帝的震怒。

另見戴耀廷教授在 facebook 的貼文

最恐怖的人治並不是無法無天,當權者可以任意妄為,因在當今世代,人們很容易察覺得到,較易防範。
最恐怖的人治是當權者任意扭曲法律條文去維護其政治利益。披上了一層法律外衣的人治,在人不察覺下,可殺人於無形,之後還可大放厥詞說是維護法治。
不幸地,這種最恐怖的人治已在香港出現了。

主耶穌最痛恨的是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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