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和上帝關係破裂的先知

事實上,將那些不符合教會道德標準的人定罪不但只是學不到我們師父的獨門武功那麼簡單。那甚至可能會令我們和上帝關係破裂。這就是我們的第二個故事《約拿書》先說的。先說背景:約拿是一個上帝的先知(代言人),被上帝差派去尼尼微城宣告審判,但他卻逃跑了。後來被一條大魚送了去尼尼微城,宣告了,尼尼微人悔改了,但他卻很不高興,故事以他和上帝的一場爭論結束。

鮑維均博士在解釋《約拿書》時認為約拿的故事是關於公義,和恩典。其中一個問題是,我們是否堅持我們的公義原則去定四圍的人的罪,以至我們和上帝的關係破裂?很多時候我們定身邊的人的罪,我們會像約拿那樣說:「我這樣做是『合乎理』的!」我們甚至有打一場聖戰的情緒。根據對與錯的公義原則,有些人的確可能違反了聖經的教訓,但這是否代表我們可以定他們的罪?

我們不知道若我們這樣做,我們和上帝的關係就破裂了。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和上帝的關係是建基於恩典的:我們是因為上帝的恩典而被拯救的。若我們堅持我們的公義原則去定身邊的人的罪,我們就等於是對上帝說:「上帝,你也可以用同一個公義原則去審判我。」這才是公平、公義的原則嘛。但若上帝用公義審判我們,我們和上帝建基於恩典的關係就破裂了。

約拿其實也是一個「受恩者」:他被揀選作上帝的代言人;上帝在他逃跑後給他第二次機會去尼尼微;上帝在烈日下給他一棵樹遮陰,這些全部都是恩典。約拿自己也知道這一點:你看他在大魚腹中的禱告就知道了。所以他知道他辯不過上帝,所以他只能「發怒以至於死」。這就是約拿的問題。

直到故事結束,約拿一直堅持他的「對與錯」公義原則。但最後結果是什麼呢?因為他堅持定尼尼微人的罪,本來他也只應該對尼尼微人不滿,但現在他卻因此對上帝不滿,他因為顧著審判尼尼微人,和上帝的關係破裂了。這是十分可惜的。

結語:定罪總是容易的

定罪總是容易的:我們只要翻幾頁聖經,然後嘴角帶點輕蔑的微笑的對我們認為犯了罪的人說:「你是不潔的!」,然後我們又可以繼續過我們的生活,繼續忘記我們並不算是「你們中間沒有罪的人」,繼續和這些我們認為「沈淪」了的人各走各路,互不相干。

但恩典就不同,我們首先要伸出接納的手,像我在《五年來從來沒有人觸摸過我,直至今天》:譯者感言》一文所說的:「觸摸,只是一個媒介,這動作表達的是我們不介意雙方的差異,即使這差異巨大如鴻溝;這動作也說明,我們不介意和對方接觸後,可能會受到的損害。」

然後我們還要以我們的生命影響他們的生命,透過觸摸他們,讓那改變我們生命的大能,也能改變他們,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必須不斷謙卑在上帝的面前,而不是站在高地上指責別人,繼續像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一樣,向神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其餘的人那樣貪婪、不義、通姦,更不像這個稅吏。 我一週禁食兩次,又把我所得的一切都獻上十分之一。」(路 18:11-12)

我們不知道,在伸出恩典的手的時候,聖靈不但藉我們改變他們,其實也同時改變我們,讓我們學習更像耶穌。而我們將對他們接納的手收回的時候,我們也收回了緊握上帝恩典的手。

讓我們更多學習像那個稅吏那樣呼求「神呀,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 18:13),或許,這樣會令我們更能接納其他同樣更需要這憐憫的人。

後記:

所以這一篇雖以同志行為作切入點,但大部分的觀點也適用於其他的罪,例如姦淫的罪,例如和未信的人結婚等等。

事實上,雖然我在文首強調本文是為信徒而寫的,似乎只是討論信徒和非信徒(同性戀者)的關係,但其實情況並不能這樣簡單的二分:畢竟在基督的教會內,也一樣有不少同性戀的信徒在掙扎,我們一味的定罪,真的能幫助他們得著自由和釋放嗎?

在本文寫成並陸續發表後,有讀者走來說:「我們/教會沒有審判同性戀者」,但他們卻不想想這些年來到底教會做了什麼文宣,做過多少動員(例如 518),以至教外(不論是否同性戀者)普遍認為基督徒是「恐同」、「仇恨」等等?真的純粹是人家的標籤抹黑?

這麼多年了,我們就在堅持著「我沒有定同性戀者的罪」時,和他們愈行愈遠。雙方中間只有對立,旗幟、壁壘鮮明……

信徒自己不覺得在審判人是沒有用的,問題是被針對者(沒有貶意)是否覺得你在定罪、在審判他們。聖經沒有明言,但說不定當日的法利賽人是覺得自己伸張摩西律法的公義而非審判姦淫的婦人呢(也或許只是為試探耶穌)?


我必須補充,我同意必然有信徒/教會沒有定罪,沒有審判,而且很合符聖經去 “hate the sin but love the sinners”。若然這樣,請勿介意,抱著「無則嘉勉」的態度好了。

當然,在擱筆前,我也必須指出,在將同性戀者定罪的態度的另一個極端,就是說這不是罪,我們應該包容。這是錯誤,而且也不是恩典的態度。

容許以鮑維均博士在《同志釋經解讀》的結語作結:「所以我們今日說同性問題,最歸根究柢是希望我們的教會成為一個掙扎的群體和一個容許拯救的群體,如果我們堅持這一件事是無罪的,我們就堅持這一件事是不需要拯救。最後害死很多人,求神憐憫我們,以至我們能成為一個在罪中掙扎的群體,和以至我們令為一個得蒙救贖,有盼望,得到醫治,有聖靈在當中工作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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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定你的罪:在定罪和認同之間(完)

端木皚


在教會待了超過二十年,平日胡思亂想,喜愛在文字中整理和尋找信仰的平凡信徒。三一上帝啟示的豐富,以及祂揀選的恩典,都是「無法可講述」的,平凡如我只能「願唱歌稱讚」。 關於我有血有肉的信仰,我有很多話想說,所以,請容我娓娓道來。 作者 Twitter/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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