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按此

基本邏輯謬誤:推論因果

「分析顯示,他們有較大比例是:(一)全時間的大學生;(二)忙;(三)不重視傳統價值觀念;(四)當時沒有參加教會聚會。一個信徒若同時具有(一)及(四)兩個風險因素,離教的可能性是那些上教會且不是在唸大學的約35倍。若加上在傳統價值方面偏低達一個標準差,一年後不再承認是基督徒的可能性,是那些沒有上述三個風險因素的近 102 倍。」

《先兆》

除了上述已經討論的第(四)項,這段犯了一個基本的邏輯謬誤:在一個特定的群體中有某些共同的因素,和因為這些因素而導致這個群體的出現,是完全兩碼子的事。同樣,發現在一個群體中增多擁有某一個因素 (factor/parameter) 更多的人數比擁有較少這個因素的人多(例如聲稱非常忙碌的人比聲稱中等忙碌的人多,中等忙碌的人又比聲稱不太忙碌的人多),和人數會隨著這個因素增多(有因果關係),是完全不同的事。

純粹討論這些邏輯學的概念可能比較晦澀難明,不如我嘗試將以上一段改寫,讀者諸君就應該會立刻見到問題的所在:

「分析顯示,他們有較大比例是:(一)陳奕迅的粉絲;(二)瘦;(三)不重視衣著配搭的觀念;(四)當時沒有參加母校的校友會活動。一個信徒若同時具有(一)及(四)兩個風險因素,離教的可能性是那些參加母校的校友會活動且不是陳奕迅的粉絲的約 35 倍。若加上在衣著配搭的觀念方面偏低達一個標準差,一年後不再承認是基督徒的可能性,是那些沒有上述三個風險因素的近 102 倍。」

這個邏輯謬誤的問題在於,這些共通的因素(例:陳奕迅的粉絲/瘦/不重視衣著配搭的觀念/當時沒有參加母校的校友活動等等)可能只是偶然 (contingent) 出現的,和結果(離開教會的信徒)沒有必然性。同樣,因素多寡(例:調查對象有多瘦或多不重視衣著配搭觀念)和人數多寡的關係亦可能只是偶然的(因為不曾用一個受控實驗 (controlled experiment) 驗證)。不過作者恰巧選了幾個聽起來很多人都覺得是,或看來比較像樣的偶然因素(全時間的大學生/忙/不重視傳統價值觀念等),才沒有令人一眼看出其荒謬而已。

也就是說,作者用了似是而非的統計和推論去遷就預設了的結論。

其餘在《前因》一文中所指的「重視權力名利」、「性格」、「核心信念」、「宗教行為」的因素 (factors) 亦可作如是觀。

事實上,作者們在未執筆前已經預設了離開教會/信仰的前因或先兆必然在信徒身上:或是因為他們的職業(大學生),或是因為他們的生活(忙、宗教行為),或一些價值觀(不重視傳統價值觀念、重視權力名利、某種性格、相信命運核心信念),整個研究從來沒有尋找其他「可能」的因素。

但這樣預設的理論或實證基礎在那裏呢(也就是說,作者憑什麼作如此的預設)?作者沒有交代。

這不能如其中一位作者許志超博士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言,他們已設定了題目為離開教會的「一些」前因,「至於其他原因,是這個以問卷形式的研究無法發現的….這是所有單一研究的局限性,是社會科學學者要承認的。」。這就如假如有一個調查研究「顧客離開餐廳的一些前因」,不斷研究收銀機牌子、冷氣機大小等因素,卻隻字不提食物質素、員工服務態度等,這是自我設限,而非社會科學研究的局限(當然,我不是說信徒是教會的顧客)。

這樣只是指出最主要的邏輯問題,至於其他分析上的漏洞,實難一一指出。例如為什麼因為大學生離開教會的人數較已畢業的大學生為多,就可以得出「若一個大學生基督徒可以在衝擊最厲害的三四年間仍然能持守信仰,畢業後的信仰穩妥程度便和其他人差不多」的結論呢?可不可以是因為大學生就學時若在宿舍居住一般會離開母會較遠所以較易在該段時期不上教會(和衝擊無關)?或為什麼在教會有大學學位的信徒都一定曾在校園受到衝擊?畢業後才信主不可以嗎?

說實在的,凡此種種,其實只是大學 year one 的基本邏輯學甚至普通中學理科生做實驗報告就要分清的概念問題,如今竟然在一篇數名也算薄有名氣的學者的文章中得見,委實令人既訝異又失望。

對各位辛苦研究的學者公平而論,我必須承認,找尋因果是一件極其困難的工作,需要很多的驗證推敲。但我們不能因為此事繁難就隨便下結論,甚至以帶前設的統計包裝預設的結論。

處理了這些基本邏輯謬誤後,我們就可以正式處理我們第一個主要的問題:福音派華人教會的佈道工作的反思

作者 Facebook 專頁

圖:The Telegraph

(歡迎轉載,但請註明出處)

註:下集《有的落在泥土不多的石地上:福音派華人教會的佈道工作反思》請按此。

離開教會系列:

1. 離開「教會」的「因與果」(上)

2. 離開「教會」的「因與果」(下)

3. 有的落在泥土不多的石地上:福音派華人教會的佈道工作反思(上)

4. 有的落在泥土不多的石地上:福音派華人教會的佈道工作反思(中)

5. 有的落在泥土不多的石地上:福音派華人教會的佈道工作反思(下)

6.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福音派華人教會牧養的反思(上)

7.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福音派華人教會牧養的反思(中)

8.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福音派華人教會牧養的反思(下)

離開「教會」的一些「因與果」(下)

端木皚


在教會待了超過二十年,平日胡思亂想,喜愛在文字中整理和尋找信仰的平凡信徒。三一上帝啟示的豐富,以及祂揀選的恩典,都是「無法可講述」的,平凡如我只能「願唱歌稱讚」。 關於我有血有肉的信仰,我有很多話想說,所以,請容我娓娓道來。 作者 Twitter/Facebook:


Post navigation


16 thoughts on “離開「教會」的一些「因與果」(下)

  1. 我是你所評論兩篇文章作者之一,希望在此作少許解說。
    1. 你質疑「全時間的大學生/忙/不重視傳統價值觀念等」會否是偶然(contingent),而非真正的因素,這也不無道理的。由於研究團隊是採納了0.05的Type I error的檢定標準,表示我們把一個明明不是風險因素的特徵誤當成風險因素,可能性仍有5%,懇請留意。
    我們在研究中的確沒有考慮該人是否陳奕迅的粉絲、體瘦、衣着、校友會等因素。不過我們有在研究中包括了其他「可能」的因素 (如:其他性格、信念、主修科目、年齡、性別、收入、家庭有否突變、與上司或老師的關係、精神健康、與父母的信仰交談等)。但迴歸分析(hierarchical logistic regression)顯示這些特徵尚未能通得過上述Type I error小於0.05的檢定標準,稱得上風險因素。
    2. 你又懷疑我們「在未執筆前已經預設了離開教會/信仰的前因或先兆必然在信徒身上」。其實我們也猜想(不過抱歉沒有在文章中說得清楚),在信徒離開教會/信仰一事上,尚可能有很多非個人原因,而且教會也有責任要負的。有些純熟臆測,未有證據,所以在「時代論壇」的文章中不說。但也有一些我們搜集了一些數據,容許我們在第三篇文章有所討論 。請讀: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88406&Pid=2&Version=1437&Cid=641&Charset=big5_hkscs
    3. 「但這樣預設的理論或實證基礎在那裏呢(也就是說,作者憑什麼作如此的預設)?作者沒有交代。」我們是次研究正正就是為了要提出一些實證基礎。進行這個研究前,我們回顧了文獻(這是基本動作),才選取了一系列學者提出過但未有足夠實證的*可能*因素進行較深入的驗證。如果你想看看我們對西方文獻(在華人中沒有這些研究)的回顧綜述,請電郵我。
    4. 要確定一個因果關係,最理想的做法是隨機控制實驗(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然而要證明抽煙引致肺癌,做一個這樣的實驗(把一大群本來健康的人要他們抽煙一段日子,另一半人維持不抽煙)在道德上和實際操作上是不可能的。上世紀的學者們只能依賴其他方法,例如觀察一大批吸煙和不吸煙的人在一段日子後的健康狀況。這個有關華人信徒離開信仰和離開教會的研究,便是採納這種前瞻縱貫式(prospective longitudinal)的方法。前瞻縱貫式研究是在收集樣本的各種資料時,研究隊伍並不知道誰人會在日後離開信仰或離開教會,而是待一定時間過去,有人離開信仰或教會後,才把那些已收集有關性格、價值觀、信念、教會狀況、主修科目、年齡、性別、收入、家庭有否突變、與上司或老師的關係、精神健康、與父母的信仰交談等等數據拿出來,跟沒有離開的人作比較,進行上述的迴歸分析。雖然透過這個方法,因果關係仍然未能百分之百確定,但其結果應足以讓關心教會和弟兄姊妹的人留意和深思。
    主內
    志超

  2. 許博士:

    感謝你的悉心回應。在社會科學研究上我只屬門外漢,所以尚祈指正我的錯誤。

    閱畢後我還有以下幾點疑惑想請教:

    1. 據我的了解,Type I error 檢定或迴歸分析(hierarchical logistic regression) 研究的似乎是 “correlation” 的問題(即 Factor A 是否和研究的結果(eg 離開教會)有統計上重要的關聯(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correlation)。我並不否認你指出的 factors 可能和離開教會有 correlation,但我正文指出的正正是「Correlation does not imply causation」:這也是邏輯謬誤中所謂的 “cum hoc ergo propter hoc” 謬誤 (Latin for “with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 and “false cause”.)Type I error 檢定或迴歸分析(hierarchical logistic regression) 並無助於解決 false cause 的問題。

    若要進一步找出 correlate 的 factor 是否和結果有因果關係,是否要進一步進行 Granger causality test 或 convergent cross mapping?

    2. 我明白是次研究是希望為一些實證基礎。但我的疑問是,為什麼幾乎完全沒有提及教會/教牧的因素?我指的甚至不是第三篇提及的「(信徒)與教會不夾」等因素,而是教會的宣講,教會對釋經講道的堅持,教會的佈道工作等等。這是因為你們參考的西方文獻有基礎排除這個因素還有什麼緣故?

    我明白研究隊伍無意將離教責任置於離教者的身上,但作為讀者(我甚至不是離教者),實在難以擺脫這種「諉過於人」的感覺。這或許過於主觀或有欠公允,但我相信這是網上不少反響的原因之一:教會牧養工作未臻完善,卻諉過信徒不敵世界試探。

    3. 同意找出因果最理想的做法是隨機控制實驗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但若此為不可能而我們仍想知道研究離教者離教的原因,最直接準確的方法不是去詢問他們本人離開的原因為何嗎?因為純粹收集離教者特徵的數據實在難以克服上述的邏輯問題。你們沒有詢問離教者是否陳奕迅的粉絲,但如果真的有很多人是陳奕迅的粉絲(其實並非完全不可能,若離教者多為大學生,喜歡某個歌星佔大比例並不出奇),我們是否真的下結語說喜歡陳奕迅是離開教會的前因?

    4. 我再讀《先兆》一文,發現被研究者中離開教會者只有五十二人?這是否所有結論的根據(即有百分之幾的人全時間在大學就讀是否就是在這五十二個人中有百分之幾在大學就讀)?還是我的誤讀?

    主內
    端木皚

      1. […]

        2. 你問我們為什麼少去檢視教會教牧的因素。儘管西方文獻沒有提及某些可能原因,我們仍然也可以把它們放入考慮之列。舉例而言,如果有人認為講道內容多涉社會公義,人便離開,但又有人認為教會不談社會公義才是人離開的原因。要驗證哪一個看法才是正確,其中一個方法是(這不是唯一的方法)研究隊伍們先請被調查者列出過去幾個月甚至幾年聽到的講道(更理想的是請他們告知所屬教會,由研究隊伍去重聽過去的講道錄音)進行內容分析。在取樣過程中,尤其要包括一些不多談社會事件的教會中的弟兄姊妹,和一些多談社會事件的教會中的弟兄姊妹。此外,如果要知道教會對釋經講道的堅持是否影響信徒的離開,研究隊伍可以向弟兄姊妹所屬的教會發出問卷(更理想的方法是派人參加各教會聚會,客觀地計算釋經講道的份量),一年或兩年後調查各弟兄姊妹是否已經離開。為了保證有足夠人數作可靠的統計分析,起初所取的樣本必須是1000甚至更多人,這樣才能以廻歸分析一類的技術,排除其他可能解釋。

        以上種種,理論上都可以做的。只是,填答問卷的人耐性有限,可供動用的資源也有限,加上當設計此研究時尚有其他要探討的題目,便沒有把這些可以是重要的題材包括在內了。

        有些弟兄姊妹見我們在文章中沒有談到他們心目中認為重要的因素,會感到失望。但是我們只能一小步一小步的,按照着目前有的研究技術,嘗試把其中的一些因素找出來。如果你有機會接觸到這些弟兄姊妹,請你代我們向他們解釋,盼望他們也能明白,和禱告求神賜給教會有更多的研究人員在這方面探索。

        3. 你又問為什麼我們不去直接詢問離開了的弟兄姊妹。研究離教,我們還是在起步。但社會科學界對離婚的研究成果便相當豐富,他們的經驗可以作為我們的借鏡。如今知道的離婚前因數目十分多 ,不過可粗分為四大類:A.離婚者的特徵(如易燥性格、父母離異、低教育水平)B.「被」離婚者的特徵(仝上、但也包括不忠等)C. 二人互動因素(如習慣不同、年齡差距、聚少離多)D. 環境因素(如經濟不景、失業率高、風俗法制)。近年更有研究指出,同卵雙胞胎兄弟(或姊妹)擁有完全相同的遺傳基因,他們都離婚或都不離婚的比率較有相同婚姻經歷的異卵雙胞胎(遺傳基因有點但不完全相同)為高。這表示一個人婚姻成敗,也有其個人的生物性前因。有好些原因不是離婚者都意識到或願意承認的。http://journals.cambridge.org/action/displayAbstract?fromPage=online&aid=9178350&fileId=S0001566000005572

        其實,要有一幅較完整的圖畫,最理想的是從多方面收集資料,因為單倚賴一個資料來源,容易造成偏差。既然教會可以由離開了的弟兄姊妹所寫的文章網頁收集到他們的看法(可惜尚未有人對這些材料作系統性的分析),我們的研究團隊便由別的角度補充。

        主內
        志超(我教會裏的人都是這樣稱呼我的,工作的地方人們多叫我harry)

        P.S.容我借此處向已經離開的弟兄姊妹講幾句心底的話。在過去許多年間,我聽到關於弟兄姊妹離開的消息。有些是你們親口對我說的。聽的時候,心裏面感到説話的人所經歷的憤恨、無奈,和愛你們的人的傷痛,十分難受。一次在停車場聽一位神學生告知,她深愛的一個人的離開(那人我也認識),我和她的眼睛都潤濕了。教會領袖實在需要檢討。這其實就是我參與這個研究的推動力之一。我們絕無意思為教會領袖塗脂抹粉、為過去的失誤找藉口。可是,我在這幾篇文章中沒有反映你個人的狀況和感受,甚至好像把責任都推到你頭上,以致你再一次受到傷害。我請求你的饒恕。我倆也可以在電話(39172291)或電郵(huiharry@hku.hk)詳談。

        1. 許博士(容許我還是這樣稱呼你):

          感謝你用心的細心回覆。容我細讀後消化一下,看看是否明白。

          十分感謝你最後的心底的話。我本身並非離教者,事實上,我仍然在教會恆常聚會和事奉,所以你的文章並沒有冒犯或傷害我(即使有人感到冒犯)。相反,我在撰寫本文之時其實從來沒有想過你(或其他研究的學者)會親自回覆討論,對於這樣細心的回應並照顧尊重離教者感受的態度,我只感到由衷的感動和謝意。

          本文或繼後兩篇文章指出教牧/教會可能需要檢討的問題,目的亦不在指責教牧/教會或表達憤恨,相反只是希望以平信徒旁觀者的角度提供一點意見,在主內讓教牧和平信徒(如我)之間互勉,令彼此都能更好的肩負隨著神揀選的恩典而來的責任。

          研究信徒離開教會的原因其實是十分有意義的工作,所以我才衷心希望能找出真正的原因。容我在此衷心對研究團隊的辛勞並願意花時間協助教會和弟兄姊妹的心表示謝意,並為我在正文中過份批評的口吻致歉。

          主內
          端木皚

  3. 你豈會是門外漢?!不過由於有弟兄告知我上次的回覆內容有點technical,為了方便其他讀者,以下我多舉些例,和減少專有名詞,請勿介意。

    先從你的第四個問題答起(它比較簡單):

    4. 在932名基督徒中,有四成是大學生,其中有約11%離開信仰。(若果只有52人,我們是不能夠通得過Type I error之檢定的。)迴歸分析已經把880名仍留在信仰者及52名離開信仰者之數據考慮在內。所以我們可以放心的說:二者明明没有關係但我們誤稱有的,可能性只是低於5%。

    1. Type I error的檢定,也適用於因果關係之統計分析。舉例來說,牙齒是否染有黃漬,跟一個人有沒有患上肺癌,如果沒有一個可信的關係在前,我們跟本無從談哪個是哪個的成因。但是若二者間的關係相當確定(即「誤無為有」Type I error低於5%),我們便可以作出以下的推論:A.黃牙引發肺癌(若對,市民應把牙齒漂白來預防肺癌)B.肺癌引發黃牙(若對,政府應將檢查牙齒列入篩查肺癌的其中一法)C.有別的原因同時使牙齒有黃漬與肺部有腫瘤(若對,便要找出導致這兩個問題的共同因素, 才能對症下藥)。
    怎樣可以判定此三推論中那一個較可能?你所提議的兩個統計方法,比較適合用於在程度上可量化的特徵(不是「大學生身份」,而是例如「有多少朋友是陳奕迅粉絲」 ),並且是在一段時間內每月甚至每分鐘量度的(例如恒生指數)。

    幸好還有一些方法是可以讓我們在見到相闗(correlation)時作出因果(causation)的推斷。比如我們觀察到煙民中男性較女性多,其實也可以有三個推論。A:吸煙使一部份女人變成男性。B:性別影響吸煙的習慣。C:有另一些因素使一些人吸煙又成為男性。由於性別是較難更改的特徵,我們便可以把A和C推論排除,從而接納B推論。
    同樣,當兩個特徵(例如「大學生身份」和「離開信仰」)有相闗(correlation)時,其實也可以有三個推論。A:離開信仰是一個人成為大學生的前因,B:大學生身份是離開信仰的前因,C:有另一些因素使一個人成為大學生並且離開信仰。由於大學生身份這一個特徵較難改變(雖然不是絕對不能),我們便可視A和C推論不及B推論可信。

    不過,我們還未完全解決一個「為什麼」的問題。後續的研究,便應該找出是不是所有大學生都有離開信仰的風險。更深入的數據分析顯示,教會牧養工作去不到的大學生流失率是30.80%,而教會可以牧養到的大學生之流失率是4.60%。這說明了教會牧養的重要性。

    還有,在大學生身份與離開信仰二者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換言之,有什麼中介因素(mediator)?讓我舉出一些*可能*的中介因素為例:修了一門「哲學導論」便同情了新無神論、交了很多歌星粉絲做朋友便沈迷聽歌、功課繁多因而不讀經不祈禱、住在宿舍便少上教會多參加某些學會。要確定上述四個中那一個或幾個才是真的中介因素,是需要收集更多在這幾方面的數據,在進行中介因素分析(mediation analysis)後才能回答了。
    上述跟進研究相當重要,因為如果我們能夠證明住在宿舍(舉例而已)是連接「大學生身份」和「離開信仰」最主要的因果途徑(causal pathway),而非選修了什麼科目交了什麼朋友,那麼教牧們便可以調配資源,輔導那些住在宿舍的弟兄姊妹,或在校園附近提供聚會。堵截了這causal pathway,便能大大減低大學生離開信仰的比率了。

    […]

  4. 要致歉的,其實是我們。
    上面的回覆,可能會引起新的疑問,又像「時代論壇」的三篇文章一樣,只反映了一方的看法。請不要客氣,我們甚至可以找個機會喝杯茶詳談。(有時文字表達不清楚,面對面一兩句便可以補充。)
    講多一句,研究隊伍的盲點和限制,也不止於上面所述的。不同的人所提的意見,集合起來才可以幫助教會更全面地認識這個現象。
    志超

  5. 許博士:

    抱歉隔了這麼久才作一個正式的回應:

    1. 正如我說過,Longitudinal Regression 確然有助找出兩個因素的關係 (correlation),但不一定是因果關係 (causal relationships)。所以即使排除了 Type I Error 後我們可以結論「二者間的關係相當確定」,我們仍未能作出你舉例中的幾個 A/B/C 選項。這三個 A/B/C 選項只適用於當兩個 factors 有某種因果關係。Type I Error 的檢定並不能排除兩個 factors 是純粹偶然(”Correlation does not imply causation is a quip that events or statistics that happen to coincide with each other are not necessarily causally related. The reality is that cause and effect can be indirect and due to a third factor known as confounding variables, or entirely coincidental and random. The assumption of causation is false when the only evidence available is simple correlation. To prove causation, a controlled experiment must be performed”, http://rationalwiki.org/wiki/Correlation_does_not_imply_causation. cf. Wikipedia 同一個 entry)

    事實上,學界似乎公認由於 longitudinal studies 是 observational,所以其實較難找出因果(當然自有其長處)?

    2. 就算我們可以排除「偶然」這個因素,A/B/C 三選一其實也比想像中困難。以你舉例中的「大學生身分和離開信仰」為例,其實 A 和 C 也同樣可能:一個人離開了教會,少了聚會因而多了時間讀書,令他更易獲取佳績成為大學生 (A);或一個人比較理性,易於在理科科目獲取佳績進入大學,亦因較理性,亦不滿教會有時缺乏理性討論(lets assume this for the purpose of discussion)而離開教會 (C)。大學生是否離開信仰的前因實在爭議之處。

    當然,順帶一提,就算大學生確實是離開信仰的前因,這和其是否在校園受衝擊亦無必然關係。

    3. 關於離婚研究的舉例非常好。我相信一些讀者對你們研究感到不滿的原因是因為似乎只側重了一方(例如離婚中的離婚者或「被」離婚者),另外一方和雙方互動甚至環境因素均似乎沒有提及。有時就算稍有提及也如蜻蜓點水。你們言者或許無意迴護教牧/領袖,但聽者有心。

    4. 朋友指出,社會科學的研究固然不像 experiment 一樣可以操控、調節不同的 parameters,但也應該有 hypothesis,由此開始去用 data 驗證這些前設。但現在你們的研究好像是漁翁撒網一樣;如果是想研究一個我們不太了解的現象,比較理想應該用 qualitative 或 mixed method design,先透過一些 qualitative approach 去了解一些可能影響信徒離開教會的原因,再用 quantitative 的方式去 test 一些 hypothesis。不過當然可能你們已做了 Lit review 故有此進路。

    5. 朋友也指出,研究似乎沒有問離開教會者本身的信仰質素如何。當然,這可能已超出社會學的範疇。

    讓我重申,本文或繼後兩篇文章目的亦不在指責教牧/教會或表達憤恨,相反只是希望以平信徒旁觀者的角度提供一點意見,在主內讓教牧和平信徒(如我)之間互勉,令彼此都能更好的肩負隨著神揀選的恩典而來的責任。最後容我對研究團隊的辛勞及你細心的回應致以謝意。

    期待有一天能和你見面更仔細討論相關的問題。

    主內
    端木皚

    1. 由於遠行,遲了回覆,請諒。
      1及2. 同意單靠longitudinal regression推斷因果是不夠的,這是為什麼我們要參考過去文獻。補充一下:沿海地區碳排放量(P)、海中蝦毛數量(R)、及沿海鄉鎮居民健康狀況(T)這三者間出現一些關係,可能是純粹偶然,但也可能是有因果關係的。當然,即使有因果關係也未必是直接的,因可能有一些中介因素。漁穫便可能是R與T間之中介因素。(蝦毛多,才有大魚,才有漁獲,漁民才有收入。)R亦不能稱為T的ultimate cause,因為影響R的還有碳排放量(P)和其他未知因素,影響T的除了R外也是有其他因素,是要一步一步找出的。我們可把R比作一個人是否大學生,而T比作是否在日後離開信仰。究竟是什麼使大學生或有某種個人特質的人較易離開,仍然是要深究的。
      3.正如你所說,言者無心聽者有意。日後再公開發表可能引起爭議的報告,我們要更不厭其煩地列出我們未能收集的資料,以好好管理讀者的期望,免得他們見不到我們代為發聲,便以為我們是在偏護對方。
      4. 是的,西方的文獻中的定質(qualitative)研究結果,為我們的定量(quantitative)研究提供了基礎。
      5. 我們已經開始收集信徒信仰質素的資料。待有足夠數據時便可進行分析,探討它在出走過程中的角色。
      見面再談。
      志超

      1. 許博士:

        沒關係。謝謝你的回覆。

        在實際上我除了重複上述的也沒有什麼需要補充了。但我相信見面時我們可以有更多其他相關的討論。

        主內
        端木皚

  6. 洞悉世情皆學問,大學生離開教會與否重要,還是教牧講道離開上帝意思重要?什麼都要講三據: 理據,証據,數據。只用數據,假設証據,推測理據,是很危險的。
    端木皚先生的從理據開始,証據分析,數據確認的方法表示認同

  7. 在研究離開教會的問題中,都少問一個類似的問題:你為什麼信神?你知道神真實存在(的證明嗎?)你怎知真有神?或:你清楚知道有神嗎?(當然,這答案會有不同)。

    想想看,保羅對未信者傳福音是重在神愛你,耶穌愛你?耶穌賜平安,信耶穌有喜樂?病得醫治?請在聖經中找出。

    羅馬書1:19-20說的是甚麼呢?傳耶穌愛你,聽見證容易(哦,耶穌聽禱告,幫忙解決問題),還是「證明」有神更容易呢?

    俗果神的存在不能被清楚了解,上面的這些祝福,有何用呢?離開,只是遲早啊!因為從來不知信的是甚麼!歡迎談談!

Leave a Reply

%d bloggers like th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