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與不少年青人談到教會要求他們以團契作單位去植堂的經過,他們的反應大致有以下6種:
- 早有異象,乘勢而去。
- 認真考慮,積極投身。
- 沒有感動,願跟大隊。
- 搖擺不定,隨風擺柳。
- 沒有感動,不願離開。
- 去也無妨,留下事奉。
甚麼是「去也無妨,留下事奉」?就是保留在母堂恆常參與的事奉,但聚會之處就改變到分堂。
植堂的考慮,教會的鼓勵
撇開第1和第2類不談,因為即使是其他團友不去,他們自己也可以去。焦點一定出現在第3和第4類,並且第6類。
對於第3類來說,去的人數成為決定性的因素。所以他們會積極地參與團契的商討會議,不斷探究可能去植堂的團友數量。
第於第4類來說,他們愛自己一直成長的團契和母堂,對新的植堂地點沒有特別喜惡。去會害怕不能適應,留也怕只剩下少數團友。對他們來說,團契不再一樣了。
至於第6類,他們十分清晰他們承擔著的使命──母堂原有的事奉,他們也很願意回應教會的請求──很缺人去建立教會、新分堂很需要人(事奉者、參與者)。
他們也實在是委身的信徒,委身了事奉就不輕易請辭,教會有鼓勵和需要,即使「兩邊跑」也無所謂。
異象的分辨,使命的領受
筆者跟不同類別的團友們傾談過(當然不是跟所有團友),他們在某程度上都出現焦慮:甚麼是神的旨意?為何教會想指派我們這個團契去植堂?我們去會如何、留又如何?
其實過去香港的教會非常積極地參與植堂,原因不是教會大了需要擴展,而是本地植堂是一個本地差傳的策略;這個策略更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原先堂會差派一個或一小組的植堂同工,去新的地方建立堂會,而堂會的成長純粹就是那一個或小組同工的福音工作。慢慢地,教會意識到福音的果效本身是沒有任何保證,分堂可能在多年奮鬥之後仍未能自立(主要參考指數因宗派而異,多參考會友人數、能擔當執事的人數和經濟能否自給自足),甚至夭折。之後中大型堂會就發展出以團契為單位的植堂模式,好處明顯:一開始就可以有足夠的會友人數,內裏可能已經有一定數量同工及具擔當執事/堂委資格的信徒,在經濟上也較容易掌握。在香港教會大力推動植堂的「潮流」底下,當團契被邀參與植堂,團契的回應十分積極、一呼百應(當然當中仍有團友不會參與的),也造就了不少成功的例子。
當回顧這個歷史時空,第6類的團友出現似乎是一個警號:差傳異象的流失。如若離開母堂出去植堂是因為滿足教會的鼓勵和實際分堂的需要,過於作為一種差傳的宣教參與,似乎已經偏離了初衷。筆者就聽到有一些團友,參與了一個「折衷的計劃」,為了人數參與植堂一定的年日之後,就會回歸母堂。固之然一段日子之後,分堂在神的恩典下或許已經大有成長,他們的離開不會對分堂和母堂有太多震撼。但這些團友對分堂而言實在只是一個「充場面」的虛數,若然他們立心要回母堂,他們委身分堂又會有多少呢?當「兩邊走」的時候,這些團友是母堂的、還是分堂的?是舊團契團友、還是新團契團友、甚或是一個母堂事奉人員?這種身分的模糊性,會否更難使他們投入教會生活?
筆者不是要責怪這些好心的團友,他們的出現反映出時移世易之後,一些教會恆之有效的教導和策略已經淡化了和失效了。過去教會對植堂宣教的積極教導只變成了一個不為人知的傳統,在團友一片迷茫之中,要切實教導還是推出折衷方案?是否植堂也切實不只是單純一個「尋求神旨意」的老掉牙神學問題,更是給團友一個反省他們是如何參與教會、如何作一個會友、如何作他人團友的教會觀的問題。
另文回應:回應《去……還是不去植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