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過去的中秋節長假期,教會舉辦了一個戀愛營。(想必很引人入勝,哈哈。)只不過,事前與來自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談起這個營會,其中一位這樣回應說﹕

「某宗派最近都辦過類似的營會,那是一場災難。」
「哦?為什麼是一場災難?」「太說教了。」

我當時心想,自己教會的牧者都應該不會太離地吧⋯⋯

堅離地教會

中秋後的星期五,天氣出奇地好,大家在教會集合後便乘車到營地了。一路上還好,大家都是漫無目的地閒聊寒暄一下。到達營地後,大家稍作整頓,就開始營會的活動。大家都知道,教會的營會少不免都要唱詩歌才開始正式的活動吧?當主領的姊妹將營歌歌詞投放映在屏幕的那一瞬間,我就發覺我間教會,原來,都幾離地。
那首營歌是《等候耶和華的人》

我的即時反應是「唔係吓嘩?唔好啦!救命啊~」雖然表面上我繼續跟著大家唱,但也不用表達得那麼坦白吧⋯⋯
營會只有兩日一夜,不能有太高的期望,始終教會關於交友,戀愛和婚姻的教導太多,也不可以在兩日的時間裡全部說清楚。(至於找對象嘛⋯⋯這更加困難了吧⋯⋯)
第一個環節,我們分組讀經,第一段經文是以斯帖記二章3至4節,當組長邀請我們分享時,大家都很「乖仔乖女」地回答一些慣常的答案,例如是「不要以美貌作為擇偶的條件」之類。為了打破這個「悶局」,我提出了以斯帖有了王后的位份才可以順利拯救猶太人,誰說以貌取人一定不好?可惜沒有組員回應⋯⋯(是不是覺得我玩嘢?)第二段經文則是出埃及記二章16至21節,大家都沒有太多的 insight,而我就在想:「其實摩西係咪兵嚟?(壞鬼釋經,好孩子不要學)」我想說的,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參與者難以深入了解經文背景和其脈絡,以致出現壞鬼釋經。
晚飯後,又是另一個環節。牧者(另一位)提出了我們個人的召命與尋找伴侶的關係。當中有一對夫婦分享見證,是他們在教會團契裡一同事奉的故事。這固然是值得稱許的,就算我自己也鼓勵弟兄姊妹趁著一起事奉的機會去了解對方的處事方式及性格氣質等等。(是趁著事奉順便留意一下,不是為著留意一下所以事奉,你懂的。)然而,對於信主較久的弟兄姊妹來說,事奉是比較容易的事情,但對於初信者或伴侶未信主的信徒而言,他們又可以怎樣領受面前的見證?
第二天早上的環節似乎落地一些。除了聖經真理的教導外,營會籌委也跟大家講述原生家庭對我們性格的影響。當下我在手中的營刊筆記頁上,寫下一個名字: Satir。果然過了不久,講員就提及她的名字。(我差點兒就要站起來大喊 bingo 了。)可能是工作的關係,我對整個環節的進路也大概掌握得到。其實我也在其中有所得著,採用「大路」的心理學理論並不是一個問題,但更重要的是將心理學理論與屬靈教導相扣連,可惜這是很難做到的。到了最後,分享的姊妹還是祭出了萬能 key——「我們要等候禱告」。我其實是「祈唔落手」的,當然我知道要等候禱告,但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可以做的嗎?伴侶斷不會從天降下吧?(事實上,營會有研讀過以撒娶妻的經文,但也是很難應用,不多費篇幅討論。)

由上而下的教導,由下而上的疑難

第一晚的環節完結後,我跟團友一起坐下,談談當晚的得著。一如我所料,大家的問題比入營前還要多!在分享討論的過程中,我將團友提出和面對的問題歸納為以下幾項:教牧回應支援同行不足、信徒對經文文化處境不熟悉而導致的誤讀和誤解、信徒對信徒生活行為標準的不解而導致抗拒
先說第一點,筆者的教會很大,自己的團契也有四五十人恆常出席。在這情況下,教牧對信徒的支援不足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若團友有信仰上的難處,第一線的支援來自職員組長,及後才會有導師和牧者的介入。在這情況下,團契的組長和職員對團友屬靈狀況便需要有較好的掌握,否則未必可即時「上報轉介」或給予協助。當晚一位姊妹分享她在擇偶過程上的情況,她分享到團契導師甚少與她傾談分享,她也對於教會對戀愛婚姻的教導也有不解之處,但營會的分享似乎未能讓她的問題得到解答。她的故事令我想起另一個故事。最近有另一所教會的姊妹向我提及,她的新男友現在並沒有返教會,他雖然已信主,現在卻因為人際關係的緣故,離開了教會群體。那位姊妹的下一個問題是:「我會在教會變成二等公民嗎?現有的事奉需要停止(或被停止)嗎?」她說到這裡,我也不知如何回應才好。一直以來,大型教會為了保持信徒的屬靈「質素」,大多時候會有「由上而下」的思維,是次營會就是其中一個例子。參與的信徒,尤其是初信者,常常會被教導要遵守某種行為模式,這種由上而下的教導雖然在數量上有效,但對個別信徒的需要,則未必太容易處理。返教會多年,我明白在資源運用上這樣做是非常有效率的,但教會群體畢竟是一個關顧人需要的地方,教會群體可以如何更「體貼人的軟弱」?相信並不是一個容易解決的問題。
第二及第三點其實與第一點相關,當晚分享中,大家不約而同對教會要求信與不信同負一軛(林後六:14)的教導有疑問,不是對教導本身有所質疑,而是這段經文(14節—16節上)有其他解釋,若要單單指向與婚姻有關的教導,未免有過度簡化之嫌。(詳見本博客以往相關的討論:1, 2)除此以外,大家對於守貞潔的教導也有疑問(同樣不是質疑)。但當我們比對舊約聖經的律法和傳統倫理,與古代近東的風俗時,就會發現律法本身亦有社會功能性在其中,而且也是「分別為聖」教導中的一環。在不求甚解的情況下,信徒會如何理解對於信徒日常生活的教導呢?會否因為沒有透徹的了解而不太在意這些教導和準則呢?

結語

回到營會的教導本身,其實真理的教導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自己教會又明顯不是異端)。在營會裡面,牧者勸勉我們在尋找伴侶時要認定我們生命中的主、尋找自己的召命、等候自己的伴侶。但我望著自己身邊的弟兄姊妹,或許我們的生命軌跡都不同,可是我們已經是教會內比較「乖」的一群,至少還會參與這個營會。所謂生命軌跡,大概都是事業一步一步的發展,到了差不多時候,談一場普普通通而甜蜜的戀愛,之後結婚,負擔得起的話,買一個在市區邊緣的小單位,之後生兒育女,在教會的事奉階梯一步一步被委予重任,諸如此類,諸如此類,直到見主面為止。
然而、人生還有很多可能——失業、失戀、患病⋯⋯教會由上而下的教導,又可否為這些「不按劇本」過生活的信徒帶來「到地」的幫助嗎?教會之所以會被批評為「離地」,我們又願意 encounter 這些主內的弟兄姊妹,與他們一同走過人生的高低起跌嗎?

教會離地否?從戀愛及婚姻教導說起

Yellow Candle


教育工作者。 很想當老師,不想成為授課員。 自比一點燭光,盼可照亮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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