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post is part of the series 浪子的上帝

‘Much is made of the fact that many moderns have rejected God because the God of the Church seemed the source of unfreedom and oppression rather than of love. We know, of course, that the God rejected by many an atheist is not the one we know and worship….Without the doctrine of Trinity we might have a God of power, or a God in some way identical with the world, but not the God of the Bible, who is a God of love, and whose love takes shape in the story of creation and redemption.’

Colin E Gunton, The Forgotten Trinity (1998)

‘God wonderfully revealed himself to me as a God of love and not hate, of freedom and not rules, of grace and not of judgement.’

Phillip Yancey, What’s so amazing about Grace? (1997), “Chapter 15. Grace Avoidance”

看到上面 Colin Gunton 的一段文字,真的有點感歎,聖經不斷強調的愛的上帝,竟然在現在變成一個暴君或壞脾氣的老師一般的上帝,而造成這個印象的,竟然就是神的教會。

這不是我單純接受一個學者的定論,而是我每一天在我身邊都看到,我們親愛的弟兄姊妹怎樣將我們的 God of love 變成 “a god of unfreedom and oppression”。每天都強調神的神聖不可侵犯,和一個關心抽象的公義概念 (abstract justice) 並由此執著將給予每個罪人應有懲罰的上帝 1,令我們的神變得遙不可及,也令我們懼怕來到祂的面前,害怕給祂找到什麼錯處,然後一個閃電下來將我們劈成兩半,或更甚,把我們的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

那個在耶穌基督裏向我們啟示祂自己的上帝往哪裏跑了呢?這個斤斤計較,毫無憐憫的神,真的是那個聖經見證並我們敬拜的上帝嗎?

這是為什麼我覺得我們必須回到浪子的比喻,因為在耶穌的比喻中,創造天地的主是接納浪子的上帝,不是責罰、甚至將浪子拒諸門外的上帝;是跑去接受、尋找浪子的上帝,而不是一味強調自己的正確和神聖不可侵犯的上帝。

這基本上可以分成兩部分去考慮。

首先必須指出的是,在浪子的比喻一般的教導中,父親是小兒子這個浪子的慈父,是不計算他對自己的得罪 2 的父親,以此比喻那個尋找偏行己路罪人的上帝。神的恩典令祂尋找失喪的人。

能夠看到這一點某程度上已不簡單,這起碼開始脫離那種上帝是個無情、冷酷,錙銖計較的上帝的這個概念,這某程度已比不少人站得接近聖經一點。小兒子的父親沒有先掌摑他兩下,然後要他跪地認錯,或賠償他的損失,才讓他進家門,甚至將他永遠拒之門外,相反,父親是快樂地宣佈:「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然後,「他們就快樂起來。」

這是那個在耶穌基督裏向我們啟示祂自己的上帝,祂沒有計較我們的過犯,覺得因為祂的神聖令祂不能和罪惡/罪人接近,相反,祂從榮耀走到塵土,成為我們的一分子,不嫌棄我們的污穢,尋找和拯救我們,將我們帶回家。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 15:24)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 15:16)

但浪子的比喻的豐富遠不只於此,上帝是浪子的上帝這個啟示,所說的不只是祂是那些像小兒子那樣離家出走的迷途者的上帝。如果我們重讀浪子的比喻,我們會發現浪子的比喻和前兩個失錢和失羊的比喻不同,故事並未停在「他們就快樂起來」,故事還有下半部,就是關於大兒子的故事。這令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浪子的比喻的「浪子」,是不是不但包括小兒子,而同時也包括大兒子呢?也就是說,這個比喻是否在某程度上應該譯成眾數:The Parable of the Prodigal Sons,而非我們一般見到的 The Parable of the Prodigal Son 呢?

餘下的篇幅,我們就會探討一下,那個看似盡忠職守的大兒子,如何和他的兄弟一樣,在最不應該迷失的家中迷失了。這個問題可能比小兒子的問題對今天的信徒更有逼切性,因為,或許,我們也像大兒子一樣,就在我們積極事奉,努力回團契祈禱會崇拜(而且衣著端莊,並不打盹)時,在我們以為我們自己「按著律法上的義來說我是無可指摘」時,竟不知不覺的,在神的家中,迷失了。

(待續:浪子的上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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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相對於在聖經中那個因愛和恩典更關心如何令創造回到最初被造的正軌的上帝
  2. 在當時的風俗中,從無仍然在生的人就分配財產的,小兒子的行為等同咒詛父親早死,這是極嚴重的冒犯。
浪子的上帝(一)

端木皚


在教會待了超過二十年,平日胡思亂想,喜愛在文字中整理和尋找信仰的平凡信徒。三一上帝啟示的豐富,以及祂揀選的恩典,都是「無法可講述」的,平凡如我只能「願唱歌稱讚」。 關於我有血有肉的信仰,我有很多話想說,所以,請容我娓娓道來。 作者 Twitter/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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